一、辦理事項
臨時救助
二、辦理條件
根據致困原因,臨時救助對象可分為急難型救助對象和支出型救助對象。
1.急難型臨時救助。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意外事件及其他特殊困難,靠自身和家庭無力解決,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難的家庭或個人,有以下緊急情形之一,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可以申請急難型臨時救助:
(1)因突發火災、交通事故、遭遇人身傷害等意外事件或突然遭遇其他緊急特殊困難,造成家庭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主要經濟來源中斷,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
(2)因突發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無錢救治或無能力繼續支付住院期間醫療費用危及生命,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個人;
(3)因刑滿釋放、失業后未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需要照顧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而無法就業等原因造成無生活來源,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
(4)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特困人員供養待遇審核審批期間,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
(5)因受重大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家庭或個人;
(6)低保家庭、分散特困供養人員、孤兒、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三留守”人員因極端天氣等原因基本生活暫時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7)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
2.支出型臨時救助。因自負教育、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有以下情形之一,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可以申請支出型臨時救助:
(1)因治療重特大疾病醫療支出突然增加,個人無力支付,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2)低保家庭、分散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低保邊緣家庭、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物價上漲等因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子女在本區入學全日制高中(含中等職業教育)或在本區參加高考后入學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因學費支出突然增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3)因其他原因導致家庭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導致基本生
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申請支出型臨時救助的家庭或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提出申請之月前 6 個月內,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負醫療、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提出申請之月前 12 個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本區城鄉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標準的相關規定。
對申請臨時救助的低保家庭、分散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低
保邊緣家庭、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重點核實其生活必需支出情況,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
三、救助標準
1.急難型臨時救助標準。對于符合急難型對象條件、困難程度較輕的,根據救助對象困難情形,及時給予 1000 元以下(含1000 元)的臨時救助。對于困難程度較重的,參照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確定救助金額。對受疫情或災害等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 2000 元。
2.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對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視相關醫療保險補償和醫療救助后個人自負費用給予救助,按照個人自負費用分三檔進行救助,每人救助標準分別為城市低保月標準的 3 倍、6 倍、12 倍;對因子女自負教育費用負擔過重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分兩檔進行救助,每人救助標準為城市低保月標準的 3倍、6 倍,其中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學救助標準不低于 4000 元。有條件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可以適當提高救助標準。
對于因各種原因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和適度提高救助額度的原則,由區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所在街道辦事處(功能區)制定綜合救助方案,確定救助方式和救助標準。
四、不予救助情形
1.需提供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拒絕提供的;
2.不配合調查、不說明致困原因的;
3.隱瞞家庭或個人真實財產、收入以及其他受助情況,提供
虛假申報材料的;
4.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以同一事由重復申請的;
5.子女有贍養能力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的;
6.因打架斗毆、賭博、吸毒等原因造成生活暫時嚴重困難且屢教不改的;
7.以死亡人員名義申請臨時救助的;
8.區、街道辦事處(功能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五、審批程序
1.急難型臨時救助審批程序。對于情況緊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出現無法挽回的損失或無法改變的嚴重后果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應當在 24 小時內“小額先行救助”,5 個工作日內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收集必要材料,履行經辦人員簽字、蓋章手續。有條件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可委托村(社區)直接實施小額臨時救助,提高臨時救助效率。
申請急難型臨時救助,根據急難情形,提交以下必要材料: (1)申請書、身份證、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
(2)發生火災、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見義勇為、爆炸、雷擊等意外事件的,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關于發生意外事件、責任認定及賠償、補償認定等相關證明材料;
(3)因突發重特大疾病,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診斷書、病歷等相關證明材料;
(4)遭遇其他突發性、緊迫性情況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5)區、街道辦事處(功能區)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2.支出型臨時救助審批程序。接到臨時救助申請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要嚴格執行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的程序,優化工作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審核審批工作應當在材料齊全后 20 個工作日內完成。
申請支出型臨時救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非鋼城區戶籍人員申請需同時提供有效居住證和有效護照;
(2)申請書、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
(3)因突發重特大疾病,年度醫療費用在扣除各種醫保報銷、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救助資金后,基本生活仍暫時陷入困境的,提供醫療機構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診斷書、病歷、出院結算單等相關證明材料;
(4)收入證明(沒有收入的提供失業登記證明)、學生在讀證明、殘疾人證等相關材料;
(5)區、街道辦事處(功能區)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辦理時間、地點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2:00-5:00
辦理地點:濟南市鋼城區街道辦事處(功能區)
七、聯系方式
濟南市鋼城區艾山街道:75879508;
濟南市鋼城區顏莊街道:75879819;
濟南市鋼城區汶源街道:75870979;
濟南市鋼城區里辛街道:76470206;
濟南鋼城區辛莊街道:75879582;
濟南市鋼城區棋山管委會:76900773;
濟南市鋼城區南部新城:75879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