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現對濟人社發〔2017〕40號文件中的申請材料、辦事程序、辦理時限做如下調整:
(一)申請人和申請企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1)身份證;(2)戶口簿。
2.申請企業:(1)《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政策招用人員備案花名冊》;(2)《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花名冊》;(3)《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資金申請表》;(4)勞動合同;(5)工資發放憑證。
(二)辦事程序
1.個人申請
符合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自愿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時需填寫《就業困難人員(企業、單位吸納)認定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申請表》(附件11-1)。
(1)受理初審。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接到申請后,根據就業困難人員類別和填報信息進行如下信息核對:
①確認是否在我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如無失業登記記錄,現場辦理。
②通過工商系統數據比對確認是否“領取個體工商戶或者企業營業執照、是否自主創業”。
③通過社會保險查詢系統查詢確認:申請人是否按照靈活就業人員類型參保繳費;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超出法定勞動年齡的,是否是正在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是否曾被用人單位吸納就業。
④通過到民政部門,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證號,核實申請人是否正在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姓名和成年后孤兒類別,核實其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姓名和婚姻現狀,核實其填報內容的真實性。
⑤通過國家殘聯網站http://www.cdpf.org.cn/2dzcx/,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姓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證號,核實殘疾證的真實性。
⑥通過到所在區縣工會核查,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姓名和《濟南市特困職工優待證》證號,核實其填報內容的真實性。
⑦通過登錄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姓名和高校畢業證號,核實其填報內容的真實性。
通過以上核查發現異議信息的,當面告知或者及時通知援助對象。符合就業援助補貼政策條件的,將所需要的證明材料拍照上傳并存檔,錄入系統,同時在《就業困難人員(企業、單位吸納)認定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申請表》(附件11-1)上簽署意見、蓋章,報區縣勞動就業辦公室審核認定。
(2)區縣復審。區縣勞動就業辦公室接到申請后完成復審工作,無異議的,在《就業困難人員(企業、單位吸納)認定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申請表》(附件11-1)上簽署意見、蓋章,交回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2.企業申請
(1)人員備案管理。企業(單位)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前置備案管理。企業(單位)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后,于每月20日前,持《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政策招用人員備案花名冊》(附件11-2)到企業(單位)工商注冊地的區縣勞動就業辦公室,辦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員備案手續。
(2)資金申請。企業(單位)于每年6、12月的20日前,填制、匯總《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政策招用人員備案花名冊》(附件11-2)、《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花名冊》(附件11-3)、《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11-4)、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憑證等,向企業(單位)工商注冊地的區縣勞動就業辦公室提出資金發放申請。
(3)公示。區縣勞動就業辦公室對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的申領情況,進行不少于五個工作日的公示。
(4)發放。區縣勞動就業辦公室編制《企業(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資金明細表》(附件11-5),報區縣財政局按規定將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三)辦理時限
符合條件的于每半年末次月5日之前錄入系統。錄入完畢后20個工作日之內,將就業援助補貼資金撥付發放到位。
(四)其他事項
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的“4050”失業人員,是指夫妻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處于失業狀態,且辦理了失業登記的 “4050”失業人員。夫妻雙方有一人已從事穩定就業的,不能認定為城鎮零就業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