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1部門
關于印發山東省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若干措施的通知
魯人社發〔2024〕7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教育(教體)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國資委、團委、殘聯,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各地市分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高等學校:
現將《山東省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共青團山東省委
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
2024年7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處)
山東省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若干措施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共青團中央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有關部署要求,結合山東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拓寬多元就業渠道
1.整合優化吸納就業補貼和擴崗補助政策。合并實施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激勵國有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延續實施國有企業增人增資政策,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政策執行至2O25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財政廳)
3.加快事業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進度。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加快招聘進度,按規定招聘程序盡快組織實施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工作,原則上在每年7月底之前完成招聘工作。各類事業單位在發布招聘計劃時,可明確“當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再審核其是否有工作經歷和繳納社保情況。(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4.鼓勵高校畢業生新業態新模式就業。積極挖掘培育新的職業序列,鼓勵高校畢業生新業態新模式就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二、引導服務重大戰略
5.實施重點產業青年就業專項行動。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實施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和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青年就業“3+2行動”,分門別類定期歸集發布重點產業企業用工需求,組織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開展職業體驗、社會實踐、跟崗鍛煉等活動,提升產業一線崗位對青年群體的就業吸引力,構建青年就業友好型發展方式。(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
6.打造黃河流域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創業孵化中心。支持濟南市在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打造黃河流域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支持青島市在青島西海岸新區打造黃河流域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為黃河流域就業創業青年提供鏈條式、綜合性、專業化服務,由所在市統籌就業補助資金等資金按規定對基地運營給予支持。(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7.組織開展青年服務重大戰略就業工程。開展我省與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雄安新區等國家重點戰略地區的青年就業協作,發掘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就業機會,收集發布相關地區優質崗位信息,暢通我省青年到國家重點戰略地區的就業路徑。(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商務廳)
三、提升創新創業活力
8.加強金融服務助力青年創業。大力推廣“創業提振貸”、創業擔保貸款“政銀擔”模式,支持各市優先擴大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范圍、提高貸款額度上限、貸款利率上限和貼息比例,所需貼息資金由各市財政部門承擔。試點建立創業失敗救助機制,支持引入社會資金,對創業失敗青年給予社會化資金救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9.試點建設創業街區。根據試點情況,在全省建設60家左右青年創業者集聚、產業特色顯著、新業態消費場景豐富的創業街區,支持政府、高校、社會力量設立創業賦能中心,對街區內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項目提供跟蹤指導、創業培訓、政策支持等“賦能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團省委)
四、鼓勵基層成長成才
10.支持畢業生小微企業、社會組織就業。優化調整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和社會組織,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11.統籌基層就業項目實施。統籌“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等國家基層服務項目實施,擴大山東省大學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規模,重點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黃河流域灘區、革命老區等傾斜,按規定落實學費補償、考研、報考公務員、計算工齡等方面系列保障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職業素質能力
12.普遍開展就業實踐和就業見習活動。組織青年求職能力實訓營,定期舉辦青年就業實踐供需對接會,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開展假期就業實踐活動。組織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以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2024年開始全省每年募集不少于10萬個就業見習崗位,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
13.開展職業培訓和學徒培訓。發布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需求項目指導目錄,對有培訓意愿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并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加強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投入,支持公共實訓基地面向高校畢業生和民營企業員工開展針對性、實用性培訓。組織符合條件的青年和畢業年度學生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等培訓,按規定對承擔學徒培訓等任務的單位給予培訓補貼。(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14.推行青年技能精進就業模式。支持引導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讀技工院校技師班,從“有活沒人干”的技能型崗位入手,加強技工院校與企業之間的訂單就業合作,培養“學歷+能力”兩型人才,推進解決青年“有人沒活干”問題。(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促進人崗供需適配
15.健全學科專業調整與就業需求聯動機制。支持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學科專業建設,建立健全人才預測、預警機制,及時向社會發布重點行業產業人才需求,對人才需求趨少的行業產業進行學科專業設置預警。實行“紅黃綠”亮燈提示制度,推動高校專業設置與就業市場需求聯動。(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16.加強就業觀培育指導。構建“政行企校家”五方共育促就業體系,建設一批山東省高質量就業育人實踐基地,辦好山東省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和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打造一批大學生就業指導名師、優秀職業指導師、優秀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引導全社會牢固樹立正確就業觀,以擇業新觀念打開就業新天地。(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
17.提升求職招聘活動質效。統籌各部門各地區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求職招聘活動,制作并統一發布求職招聘活動日歷,整合資源,提高實效。廣泛開展高校“訪城拓崗”“訪企拓崗”和地方政府“百縣聯百校”“人才直通車”等雙向對接活動,組織師生“就業大巴”進企業,組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校園,高校畢業生集中的市每周至少舉辦一次專業性招聘、每月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招聘活動。(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
七、優化就業創業服務
18.加快大學生就業創業賦能中心建設。推進各高校普遍建設大學生就業創業賦能中心,為大學生提供集就業指導、政策咨詢、技能培訓、職業介紹、權益維護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對已建成的大學生就業創業賦能中心,省市可根據其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工作量、專業性和成效等,給予一定補助。統籌各類資源要素,支持大學生就業創業賦能中心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市,依托現有資源設立青年就業創業賦能中心,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青年提供一站式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19.強化數字賦能青年就業。打造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一站式”服務平臺,探索崗位發布、組織對接、面試洽談等全程在線服務,便利青年求職應聘。統籌就業與人才政策服務事項,推進線上線下一體服務,推進檔案接收、補貼申領、社保繳納、落戶手續等政策服務“一件事打包辦”。(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0.加大就業困難青年專項幫扶。及時將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納入幫扶臺賬,制定專項計劃,開展“一人一策”精準幫扶。持續開展殘疾高校畢業生特聘行動。(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殘聯)
八、營造公平就業環境
21.加強就業權益維護。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宣傳月活動,及時發布防范求職陷阱的專門提示、典型案例、維權警示、投訴渠道,增強風險防范和權益保護意識。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活動和校園招聘活動的用人單位資質及崗位審核,避免不合理招聘信息。(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
22.開展典型示范引領。定期發布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最具吸引力”企業、園區、城市榜單,宣傳推廣基層就業、技能就業、返鄉創業等青年就業典型,講好山東青年就業故事,營造青年就業友好氛圍。(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商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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