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濟南市民政局 濟南市財政局
關于做好下崗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高新區社會事務局、財政局,南部山區組織人事局、社會事務管理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8〕30號)精神,保障生活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下崗失業人員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70號)要求,現制定我市貫徹落實意見如下:
一、補助范圍
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下列人員:
(一)在企業穩定就業并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一年以上,因企業(與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企業為同一企業)生產經營困難,2019年度已經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未領取工資或基本生活費,或連續6個月以上(含6個月)領取的月基本生活費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70%的下崗、待崗職工(不含內部退養人員)。
(二)2019年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含3個月)、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且失業登記前有單位就業登記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歷史記錄信息、截至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時仍然未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以下人員:女性四十五周歲、男性五十五周歲以上的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二、政策實施有效期
政策實施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申請時間為準)。
三、補助標準
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標準按2600元執行。
當年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不得與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重復享受。一個年度內,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四、資金來源
就業補助資金(含歷年滾存結余)。
五、申請撥付程序
(一)申請。符合條件人員向轄區的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或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開發“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功能模塊后,可進行網絡在線申請。
1、符合條件的下崗、待崗職工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由所在企業組織集中申請,也可以由職工個人自行申請。申請時,向企業注冊地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提報《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表》(見附件1)、所在企業出具的職工本人過去12個月的工資收入證明、職工本人過去12個月的工資銀行流水。
在省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參保的,向企業注冊地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向本人所在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或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并提報《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表》。
(二)審核。符合條件的下崗、待崗職工,由企業注冊地的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具備條件的區縣,由本人所在的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受理初審后,將申報材料報送所轄的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審核;不具備條件的區縣,可以由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直接受理審核。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況,通過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平臺共享民政部門最低生活保障信息查詢審核。
(三)公示。審核完成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官方網站公布擬補助人員名單、補助原因、擬補助金額,公示5個工作日。
(四)撥付。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將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撥付到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或本人銀行賬戶。有異議的,由負責審核的區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重新組織核查。
六、有關要求
(一)各區縣要把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審核發放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8〕30號)的重要內容,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完善政策執行方式,加強補助資金監管,推動政策落地見效。市里將根據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發放情況,在分配就業補助資金時給予傾斜。在省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參保的下崗、待崗職工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先由地方墊支、省里據實補助。
(二)為加強工作調度,各區縣應于2019年7月上旬、2020年1月上旬,報送本地《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發放匯總表》(見附件2)。
各區縣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有關情況及遇到的重要問題,請及時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附件:1.《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表》
2.《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發放匯總表》
2019年4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濟南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基層就業指導處)
附件1
《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申請表》
姓名 | 性別 | (近期一寸 免冠照片) | |||||||||||||||||||||||||||||||||||||||||
出生年月 | 學歷 | ||||||||||||||||||||||||||||||||||||||||||
畢業院校 | |||||||||||||||||||||||||||||||||||||||||||
家庭住址 | |||||||||||||||||||||||||||||||||||||||||||
身份證號碼 | |||||||||||||||||||||||||||||||||||||||||||
聯系電話 | |||||||||||||||||||||||||||||||||||||||||||
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或本人銀行賬戶 | |||||||||||||||||||||||||||||||||||||||||||
申請人類別 | 符合條件的企業下崗、待崗職工□ 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女性四十五周歲、男性五十五周歲以上的人員□ 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請在相應類別后□內打“√”) | ||||||||||||||||||||||||||||||||||||||||||
工作單位 | (下崗、待崗職工填寫現工作單位,登記失業人員填寫失業登記前工作單位) | ||||||||||||||||||||||||||||||||||||||||||
本人所在家庭是否享受最低生活 保障 | 本人是否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 | 是否辦理 失業登記 (限登記失業人員填寫) | |||||||||||||||||||||||||||||||||||||||||
辦理失業 登記時間 | 是否領取 失業保險金 | 領取失業 保險金時間 | |||||||||||||||||||||||||||||||||||||||||
申請理由 | |||||||||||||||||||||||||||||||||||||||||||
申請人簽字 | 以上所有信息均由本人填寫,保證所填信息及所提供材料均真實準確有效,如有缺失或錯誤,均由本人承擔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
申 請 人: 年 月 日 |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意見 |
年 月 日 | ||||||||||||||||||||||||||||||||||||||||||
附件2
《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發放匯總表》
填報單位: 年 月 日
單位 | 發放人數(人) | 發放金額 (萬元) | |||||
共計 | 符合條件的企業 下崗、待崗職工 | 符合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 | |||||
合計 | 其中:女性四十五周歲、男性五十五周歲以上的人員 | 其中: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 其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 ||||
全市 | |||||||
市本級 | |||||||
**區 | |||||||
**市 | |||||||
**縣 | |||||||
填表人: 聯系電話: